企业应当归纳分析“三违”行为易发多发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群、行为、专业(工种)、部门(单位)等,查找“三违”行为产生的根源。
一是人为因素,包括个人的思想、心理、身体、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、安全操作技能等,分析偶然性违章还是习惯性违章。二是管理因素,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情况等,是否制度规程缺失或不完善、教育培训不到位等。三是物的因素,包括设备设施、工器具等,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本企业规定、具备安全操作条件。四是环境因素,包括生产作业室内、室外和其他现场,是否存在场所狭窄、采光照明不良、恶劣气候、强迫体位等。
通过追踪溯源,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,从根本上堵住“三违”产生的漏洞和短板,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“三违”行为。
实施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。企业应当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,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和智能化监控,代替进料、配比、反应、放料、产品包装(灌装)和储运等岗位的人工操作,消减人的违章行为。
应用本质安全技术和装备。企业要采用本质安全技术,不断优化工艺流程,简化人为操作步骤,减少手工操作次数,完善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系统配置,避免或减少误操作引发事故。要应用机械隔离(如:人孔封堵、盲板隔绝)、物理限制(如:开关阀限制、操作位限制)、操作程序控制等本质安全装备,隔绝危险物质和环境,限制操作位置和步骤,防止违章和误操作行为。(安全环保部 摘自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“反三违”行动指南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