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版:生产管理总第207期 >2021-07-31编印

外来施工安全注意事项
刊发日期:2021-07-31 阅读次数: 作者:  语音阅读:

1、单位及个人资质必须符合规定。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
2、必须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。

3、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培训,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。

4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、工作服以及符合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。

5、洞口、临边等作业必须设防护栏且牢固。

6、高处作业必须挂安全带、戴安全帽;平台、脚手架、梯子等必须牢固。

7、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。

8、未经批准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、阀门、电线和设备等。

9、严禁高空抛物。

10、未经批准,严禁进行动火等特殊作业。

11、严禁在坑、槽、井、沟内休息。

12、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,并设专人监护,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。

13、在开关上接引、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,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。

14、动土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、盖板和警告标志,夜间应悬挂警示灯。

15、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;不应在坑、槽、井、沟上端边沿站立、行走。

16、施工单位要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,并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。

17、作业完毕,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、栏杆、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;将作业用的工器具、脚手架、临时电源等及时撤离现场;将废料、杂物、垃圾、油污等清理干净。

(安全环保部 推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