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版:质量月活动总第245期 >2024-09-29编印

齐都药业参加山东省2024年首场质量受权人履职能力提升活动
刊发日期:2024-09-29 阅读次数: 作者:​质量部 宋玉秋  语音阅读:

9月6日,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、省医药行业协会主办、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等单位承办的2024年首场质量受权人履职能力提升活动在淄博举行,现场对来自省内多家药企的67名质量受权人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笔试考核,同时组织经验交流分享会。省药监局生产处四级调研员李友道、省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唯佳、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副局长朱海升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崔雅晴主持会议。齐都药业高级副总经理、质量负责人董旭等5位质量受权人参加活动,产品放行主管、质量受权人宋玉秋作代表发言。

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,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企业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活动,并承担产品放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,是药品上市放行审核的关键一环。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法律意识、质量意识、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,督促质量受权人补齐药品法律法规短板,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,强化药品放行审核管理,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。

宋玉秋在经验交流分享会上,从质量受权人履职情况、药品生产销售放行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、药品质量风险控制与处理、其他药品质量相关的重要事项等五个方面介绍企业质量管理工作。重点介绍齐都药业特色“一实一时五统一”原始记录展评管理办法,以质量受权人每月组织原始记录展评为考核抓手,狠抓原始记录填写的及时性和真实性,确保统一格式、统一字体、统一颜色、统一附件粘贴位置、统一真实签名,夯实企业质量管理根基。公司下一步将继续高度重视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工作,深入学习研究,创新措施办法,不断强化质量受权人产品质量红线底线思维,提高守法意识、规范意识、学习意识,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,严格落实质量受权与管理的主体责任,扎实做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,守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,为推动健康山东建设和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出新的贡献。